中共常山县委宣传部 bt365体育网址欢迎你!
视频宣传 更多>>
最新更新 更多>>
文件简报 当前位置 : 首页 > 精神文明 > 文件简报
常文明办〔2017〕3号 关于转发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《关于印发〈浙江省小城镇文明行动方案〉的通知》的通 知
来源: 编辑:文明办 日期:2017-05-16

 关于转发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《关于印发浙江省小城镇文明行动方案的通知》的通 

 

各乡镇、街道党(工)委,县级机关各单位党组织:

    现将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《关于印发浙江省小城镇文明行动方案的通知》(浙文明[2017]12号)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。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常山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

           2017511

 

浙江省小城镇文明行动方案

 

  为认真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实施全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,补齐小城镇精神文明建设短板,助推“两美”浙江建设,现就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小城镇文明行动制定如下方案:

  一、总体要求

 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,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,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建设的引领力、凝聚力和推动力,坚持问题导向,坚持落细落小,坚持循序渐进,开展以“垃圾不落地、出行讲秩序、办酒不铺张、邻里讲和睦”为主要内容的小城镇文明行动,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,着力解决小城镇居民在思想观念、生活习惯、社会风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努力使小城镇环境更加优美、人际更加和谐、治理更加有序、风尚更加文明,让小城镇成为兼具城市功能优势、彰显农村生活情致,城乡居民向往的幸福家园。

  二、主要任务

   ()垃圾不落地

  以帮助居民树立良好卫生意识、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为目标,开展“垃圾不落地”行动,共同维护小城镇洁净环境。

  1.摒弃乱丢乱扔。要求居民不乱丢乱倒垃圾;不随地吐痰;不向车窗外抛垃圾,不向河道池塘倒垃圾;不随意焚烧垃圾;外出或在公共场所没有垃圾桶时,能自觉收集带走自己产生的垃圾。

  2.落实门前责任制。要求居民自觉保持住宅室内清洁、庭院整洁、周边通畅。要求街路经营户自觉维护店铺周边卫生洁净、绿化完整、秩序井然。

  3.推进垃圾分类。乡镇要积极创造垃圾分类投放、处理条件,制定相应激励措施,引导居民根据实际进行垃圾分类。

   ()出行讲秩序

  以帮助居民树立良好的居民意识、规则意识,养成良好出行习惯为目标,开展“出行讲秩序”行动,共同创造畅通有序的出行环境。

  1.机动车开车守规章。完善集镇交通标志标线,增设文明交通提示宣传标识,引导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不越线行驶、不违章停放、不乱鸣喇叭。倡导机动车“礼让斑马线”。

  2.非机动车文明行驶。教育与引导电瓶车、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不闯红灯、不逆向行驶、不乱停乱放。

  3.行人文明过马路。教育与引导行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不闯红灯、不乱穿马路、不翻越道路隔离栏。

  ()办酒不铺张

  以摒弃陈规陋习、遏止铺张浪费、推进移风易俗为目标,开展“办酒不铺张”行动,大兴勤俭节约之风、文明健康之风。

  1.倡导婚事新办。宣传教育与机制建设相结合,领导干部、党员团员带头示范,提倡公益婚礼、集体婚礼等形式简约、富有意义的婚礼,反对大操大办、奢侈浪费,树立健康文明的婚俗新风。

  2.倡导丧事简办。宣传引导、专项治理与自治自律相结合,坚持依法殡葬,提倡厚养薄葬、文明治丧,反对违规安葬、大操大办、封建迷信。杜绝治丧影响交通秩序、干扰居民生活、破坏生态环境、败坏社会风尚。

  3.倡导节庆俭办。提倡文明过节、节俭办节。各地在传统节日、重要节庆期间,要因地制宜引导居民摒弃大吃大喝、铺张浪费等不文明、不健康的过节陋习,形成节俭、文明、健康的节日新风。

  ()邻里讲和睦

  以构建诚信友善的人际关系、守望相助的邻里关系为目标,开展“邻里讲和睦”行动,共同培育敦亲睦邻、淳朴和谐的文明风尚。

  1.培育百姓好家风。大力倡导居民家庭立家训、亮家训,引导广大家长言传身教,科学教子,建设文明家庭,弘扬好家风,促进亲人相亲相爱,推进好家风代代相传。

  2.推行文明公约。围绕家庭和睦、邻里互助、公共秩序、环境卫生、科学生活等方面的基本要求,大力倡导集镇、小区、服务窗口制定各具特色的公约、规范、守则,并在醒目位置设立。大力推行乡风评议、文明劝导、“红黑榜”奖惩等机制,推动形成守约光荣、违规可耻的导向和氛围,以规约律己律人。

  3.推进志愿服务。乡镇、社区要搭建志愿服务平台,通过组织推动与引导民间自发等形式,组建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队伍,常态化开展各类主题志愿服务活动,传播善行义举,引领社会新风。

   三、工作举措

  1.宣传引导。各地要通过多种形式,营造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及文明行动的强大舆论声势,让小城镇文明行动人人知晓、人人响应、人人参与。各级媒体要加大专题宣传力度。各地要大力开展公益广告宣传,通过墙绘、宣传窗、温馨提示牌等载体,开展“守规则、讲礼仪”教育。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宣传、基层宣讲,普及礼仪知识,倡导文明新风。大力宣传各类典型标杆,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热情投身文明行动。

  2.创建推动。充分发挥文明创建群众性、综合性的牵引优势,机制化、常态化推进文明创建活动。三年内,实现县及以上文明乡镇(街道)建成率达80%;同时,各地要根据创建实际,找准切入口,广泛开展文明小区、文明小巷、文明楼幢、文明街路、文明窗口等特色文明细胞创建活动,以点及面,夯实创建基础,整体提升小城镇文明程度。

  3.规约自律。坚持德治、法治、自治相结合,针对各地在环境、秩序、人际、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,有的放矢提出规约要求,约束社会行为、培养文明习惯。文明公约的制定、推行要突出群众主体地位,增强居民对公约的认知认同、共信共行;要坚持简洁易记、适度可行。

  4.示范带动。党员干部要带头参加文明行动。要组建志愿服务队伍,动员团员青年、先进模范、“五老”人员、广大青年和家庭妇女等,广泛开展以邻里守望、文明劝导、文体活动等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。各级文明单位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开展各类结对共建,积极参与文明行动。要积极探索路长、街长、河长、楼长等制度,组织动员社会热心人士积极参与社会管理,补缺补短,促使问题发现不留死角,管理责任不留缝隙。

  四、工作要求

  1.坚持统筹谋划、协同推进。开展小城镇文明行动是加快农村现代化、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题中之义,是补齐文明建设短板、统筹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。各县(市、区)是文明行动的责任主体,乡镇是实施主体,要提高认识、高度重视,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一同部署、齐步推进。各级文明办要发挥牵头协调、指导督查作用,农办、公安、民政、建设、交通、文化、卫生、工商、工青妇等部门要积极参与,确保各项管理职能在小城镇落地落实。

  2.坚持重点突破、循序渐进。转变居民生活习惯,摒弃小城镇固有顽疾,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。要坚持理念先导,着力提高干部群众对小城镇功能定位的认识,树立起城市管理的理念,引导广大居民强化居民意识、规则意识和家园意识。要坚持问题导向,结合各地实际,突出重点,分清缓急,精准切入,精准施策,从居民卫生习惯、规则意识入手,精心设计工作载体,抓小抓细抓实抓长,力求抓一项成一项。要坚持需求导向,把文明行动与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相结合,增强广大群众对行动的获得感与认同度。

  3.坚持机制保障、常态长效。各地要坚持效果导向,紧密结合原有工作机制,着力探索文明行动的各项工作机制,虚功实做,以虚促实。要根据实际制定本地区的行动方案,明确目标、细化任务、落实责任。要把文明行动列入各级各类文明创建测评之中,加强考核,推动落实,确保取得实效。

打印关闭 向上
  • 版权所有 2007-2011 bt365体育网址(www.fzzcl.com)
  • 联系电话:0570-5016119 地址:常山县政府大楼
  • 浙ICP备08116881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