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乡镇、街道党(工)委,县级机关各单位党组织:
为加快推进社科普及工作的社会化、群众化、经常化,提高公民人文素养,经研究,决定开展常山县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申报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
县社科普及基地是指在常山县行政区域内具有固定场所和设施条件,能够承担社科知识的普及、宣传、培训,并具有较强示范、带动作用的场所。申报对象包括:
1.文化场所(包括图书馆、博物馆、纪念馆、文化馆及历史文化景区等);
2.教育场所(包括具有文化特色幼儿园、中小学校、职技院校,有关培训基地等);
3.其他有条件向公众开展社科知识普及、宣传、教育的企事业单位和机构。
二、申报条件
1.具有相对固定的社科知识普及、宣传、培训场地,有相应的科普活动经费,能常年或定期向社会公众开放;
2.具有相应的社科普及组织管理机构和专(兼)职管理人员,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社科普及工作年度计划;
3.具有开展社科普及活动的有效载体,能借助社科讲座、音像材料、文字、图片资料等普及传播社科知识;
4.接受常山县社科联的工作指导,能积极承担相关社会科学普及任务,参加省、市、县组织的社科普及周活动。
三、申报程序
1.申报单位须填写申报表(电子版、纸质版各一份),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到县社科联;
2.县社科联组织审查申报材料,并进行实地考察,提出评审意见;
3.对评审通过的单位,命名为“常山县社科普及示范基地”,统一颁发牌匾,予以正式命名。
四、有关要求
1.建设社科普及示范基地是推进社科普及的有力抓手,也是浙江省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测评指标之一。各乡镇、部门要高度重视,扎实做好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的申报工作。每个乡镇至少推荐1家县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候选单位,其他有关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申报。
2.各有关单位要以申报县社科普及示范基地为契机,切实加强社科普及阵地建设,努力为我县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。申报省、市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,必须在县社科普及基地的单位中择优推荐。
3.申报材料请于5月10日前报送县社科联。联系人:张正浩,联系电话:18767052779,652779。
附件:常山县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申报表
中共常山县委宣传部 常山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
2017年4月12日
附件
常山县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申报表
一、基本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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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单位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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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人代表姓 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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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单位类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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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文化事业场馆(包括图书馆、博物馆、纪念馆等)
□历史、文化景区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
□教育场所(包括大中小学校,大、中专院校,职业院校,培训基地等)
□新闻、出版发行单位
□社会科学研究机构
□其他有条件向公众开展社会科学普及的企事业单位和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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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级主管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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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申报的科普
示范基地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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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地负责人姓 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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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信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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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政编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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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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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电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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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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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邮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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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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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地联系人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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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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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有社科普及
场所的面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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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50-150平方米 □150-300平方米以上 □300平方米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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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有社科
普及载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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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有社科普及
电教设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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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科普及活动
经费及来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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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有哪些科普资料及制品(图书、光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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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普工作
获嘉奖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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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科普工作人员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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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有从事科普工作人员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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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职 名, 兼职 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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骨干工作人员(包括专兼职)情况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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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 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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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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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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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称职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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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专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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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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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近叁年来已开展的社科普及活动主要内容、规模、特色及成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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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示范基地本年度重大科普活动及其具体方案(包括内容、形式、承办联办单位、受众对象、经费来源、宣传报道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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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单位意见:
法人代表(签字) 单位(盖章):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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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县委宣传部、社科联评审意见
负责人(签字) 单位(盖章)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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