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全县“双十”专项行动工作安排和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体部署,县委宣传部(文明办)、县政府纠风办、交通运输局、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联合开展以“文明出行,和谐交通”为主题的“人保财险杯”“文明三车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全县范围内公务车、营运车(包括营运出租车、营运客车、营运货车和营运人力三轮车)、私家车(以下简称三车)。
二、评选标准
(一)共性标准
1.遵纪守法:2013年4月1日以来无交通违法行为记录,2013年4月1日以来无交通事故责任保险理陪记录,机动车近三年来无酒驾、满分记录;
2.车容整洁:车况良好、车身完好,车身外部干净、整洁,无污泥、无脱漆等;
3.文明出行:礼让行人,不闯红灯,不乱停乱放,不乱抛杂物。
(二)个性标准
1.公务车要遵守县纪委要求的非工作日定点停放、无公车私用现象等有关公车管理规定;
2.营运车不得有宰客、乱涨价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经营行为,有投诉经核实的车辆不得参加评选,其中营运三轮车不在路口、机动车道内停车候客,不并骑闲聊。
三、参与方式
公务车由各机关企事业单位、乡镇(街道)负责推荐(联系电话:5016672);出租车、营运客车、营运货车由各营运单位推荐(联系电话:5022174);人力三轮车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自荐报名(联系电话:5667926);私家车由社区推荐或个人自荐。其中,单位推荐需填写相应表格一式三份报送各牵头单位;人力三轮车和私家车个人自荐的,将“姓名、车牌号、身份证号、住址”等内容发送手机短信至“ 13857012799 ”参与评选活动。报名截止日期:7月15日。
四、奖项设置
本次活动共评选“文明三车”40辆。其中公务车10辆,私家车10辆,营运出租车、客车、货车10辆,人力三轮车10辆,颁发荣誉标识,并奖励价值500元礼品一份。
五、其它事项
评选工作的相关信息在“常山新闻网”(http:/ http://csnews.zjol.com.cn/),“常山信息港”(http://www.cscatv.com/)公布。
常山县“文明三车”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3年7月5日 |